一、制订本方案的依据
制订本方案的依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鄂财教〔2023〕58号)和《湖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研字〔2012〕31号)等文件有关规定。
二、评审委员会构成
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学院主要领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,学院副书记、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、研究生导师代表、研究生秘书、研究生辅导员、团委书记及研究生代表任委员。
表1:好球体育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|
主任委员 |
邵俊青 |
副主任委员 |
程时雄、邵阡 |
委员 |
黄晓波、戴勇、陈金勇、彭红霞、刘和旺、喻春娇、谢升峰、曾恒、甄国辉、唐孟今、杨曼艺、李梦 |
秘书 |
柯懿洁 |
三、评审对象、条件、程序及具体规则
(一)评审对象、条件(否决条件)及程序:严格按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执行。
(二)评审指标及计分细则
博士生获奖人选根据申报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决定。硕士生根据表2计分细则计算排序确定获奖人选。
表2:硕士研究生评审指标及计分细则 |
代号 |
指标 |
权重 |
指标说明 |
K1 |
思想品德 |
0.05 |
由申报者导师评定,获优秀学生干部等省级以上表彰者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;获校级奖表彰者评分最高不超过80分;未获奖励者评分最高不超过60分。累计不超过100分。 |
K2 |
学业成绩 |
0.10 |
按上一年的成绩加权。 |
K3 |
科研能力 |
0.75 |
(1)发表中文一、二、三类重要期刊论文或报告1篇分别计90、80、70分;发表英文期刊按中科院分区认定,发表在SSCI、SCI一区的记90分,发表在SSCI、SCI二区、三区的记80分,发表在SSCI、SCI四区的记70分。(2)发表CSSCI扩展版论文1篇计50分。(3)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计30分。(4)一般论文计20分(最多计2篇)。(5)案例入选专硕教指委案例库记70分。(6)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、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分别计80、60分。 |
K4 |
社会实践 |
0.10 |
入学以来担任过半年或以上(下同)学校研究生会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、校团委职务,学院研究生会主席、党支部书记、学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的计80分;担任院级学生会副主席、党支部副书记、团委职务、学生助管的计70分;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、班长计50分;社会实践、课外文体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计90分,获校级奖励的计50分,每项计分就高不就低。累计不超过100分。 |
注:(1)综合评分=0.05K1+ 0.10K2 +0.75K3 +0.10K4。全院按综合评分(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)排序确定。(2)同一成果只赋分一次,有关成果的认定及比照认定,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竞赛类成果认定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。(3)期刊论文字数要求在5000字以上,报纸理论版论文字数要求在2500字以上。(4)涉及有争议的计分问题时,交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。(5)并列分数时,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优先。 |
四、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
根据学校安排,好球体育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5人,博士研究生为1人。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和三年级可参评。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再次参评,但已申报的成果不再计入。
2023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