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制订本方案的依据
根据学校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鄂财教〔2023〕58号)和《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研字﹝2015﹞20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,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二、评审委员会构成
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并制定好球体育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奖学金评审方案。
好球体育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
主任委员 |
邵俊青 |
副主任委员 |
邵阡、程时雄 |
委员 |
曾恒、谢升峰、陈金勇、吴秋实、彭红霞、甄国辉、唐孟今、胡俊杰、王骞(研究生代表) |
秘书 |
柯懿洁 |
三、评选对象
评选对象为我院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(全脱产学习)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(含学籍异动后仍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研究生)。
四、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条件
(1)上一学年度各门成绩均在60分以上。不能参评的规定根据有关文件执行。
(2)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。
(3)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学习成绩优秀;科研创新能力突出;在重大学术科技竞赛或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好成绩;在学团工作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。
五、硕士研究生评审计分排序细则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细则一览表
总分=0.50K1 +0.35K2 +0.15K3 |
代号 |
指标 |
权重 |
指标说明 |
K1 |
学业成绩 |
0.50 |
按上一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分。 |
K2 |
科研能力 |
0.35 |
(1)按《湖北大学重要期刊目录》发表的三类及以上期刊论文,第一署名出版 10 万字以上专著,计 100 分;(2)发表 CSSCI 扩展版论文 1 篇计70分;(3)发表北大核心计50分。(4)发表一般论文一篇计20分(最多计2篇)。(5)撰写案例入选教育部教指案例库的论文计70分。(6)累计不超过100 分。 |
K3 |
社会实践 |
0.15 |
(1)担任过半年或以上(下同)学校研究生会主席、副主席、秘书长、校团委职务,学院研究生会主席、学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的计50分;担任院级学生会副主席、学生助管的计40分;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、班长、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团支部书记计30分。(2)社会实践、课外文体活动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计60分,获校级奖励的计40 分,院级奖励的计20分,获得职业资格证书,计40 分。(3)每类只计一项,计分就高不就低。累计不超过100 分。 |
备注:(1)科研成果及社会实践在同类奖学金评定中已使用过的不再计入。(2)只计算湖北大学为第 1 署名单位,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及导师为第二作者、或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及导师为第一作者的期刊论文。(3)科研成果按最新一版《湖北大学重要期刊目录》计算,其中外文期刊按中科院(SSCI\SCI)分区认定。(4)期刊、论文集、集刊论文字数要求在 5000 字以上。(5)2022级K2科研能力和K3社会实践计算时间:2022年9月1日—2023年8月31日。2021级计算时间:2022年9月1日—2023年10月27日。(6)所有论文成果需见刊。(7)有关成果的认定及比照认定按学校有关职称评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。(8)2023级学生,优先评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。其中2023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学生,原则上不低于三等奖学金;保送至我校的研究生,给予一等奖学金。 |
六、补充说明
1、本方案解释权在好球体育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。
2、未尽事宜或有争议的,交由评审委员会决定。